{{ $t('FEZ002') }}輔導處|
◎校內收件截止日:114.2.26(三)
一、每校補助名額以2~7人。
二、補助金額:
國小生:新台幣 $ 6,000元/位
國中生:新台幣 $ 8,000元/位
高中生:新台幣 $ 10,000元/位
※每戶僅限一位學生成員申請。
三、申請條件隔代教養之學生
設籍於新北市,並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,或設籍所在地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。
(1)年齡: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至少其中一位須符合設籍於新北市,且年齡滿65歲(原住民年滿55歲)。
(2)殘障/重大傷病: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一位須設籍於新北市,且領有殘障手冊/重大疾病手冊者則不受年齡限制,將統一以「急難救助金」提供補助。
四、檢附資料
1.申請表格
請學生家屬詳填「申請表格」,若申請學生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無銀行帳戶或郵局帳戶者,請另行於空白處註明告知,否則補助金將無法發放。
※若申請人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,無銀行帳戶者則採開立「記名現金支票」,將由基金會委託之華南銀行郵寄至各校承辦單位;並於隔年度開立扣繳憑單至申請人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地址。
2.社福/清寒、傷殘證明
(1)檢附申請人設籍新北市之所屬「戶籍謄本」(一份)
(2)新北市戶籍地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(一份)或至里民辦公處申請「清寒證明」(一份)
(3)領有殘障手冊/重大疾病患者,請提供「殘障手冊影本」(一份)或醫院開立「重大傷殘或疾病診斷書影本」(一份)
3.身分證影本及存摺影本
(1)申請人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分證正+反面影本(一份)及
(2)申請人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銀行或郵局帳戶存摺影本(一份)
※請提供符合年滿65歲(原住民年滿55歲)之祖父母身分證影本及存摺影本,獎助金採現金匯款方式發放。
4.新北市戶籍謄本影本
提供申請人及祖父母戶籍謄本影本(各一份),祖孫同住提供一份即可。
※上述其中至少一位戶籍地須設籍至新北市,方可符合資格條件。
5.學業成績單
申請人在學期間歷年學業成績及操行評量表(一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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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5-02-11
{{ $t('FEZ014') }}2025-02-28|
{{ $t('FEZ004') }}2025-02-1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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